【大连苗木】
城市绿化的鲜花并不适合家庭栽植,专家提醒——路边的鲜花不要“采”
为提高城市绿化、美化水平,大连市开始实施鲜花摆放工程,各种颜色的鲜花竞相开放,装扮城市,也愉悦了人们的心情。目前市内四区共摆放花卉200余万株,使用矮牵牛、大花飞燕草、毛地黄、天竺葵、鼠尾草等10余个花卉品种。近期,部分为美化、绿化城市而摆放种植的鲜花或被破坏、或被偷盗,极少数个别人的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绿化景观,也给市民的整体素质抹了黑。
记者从市城建局获悉,2017年鲜花摆放工程于4月中旬开工,已完成第一季的花卉摆放工作,在中山路、人民路、胜利路等20余条道路两侧和港湾广场、人民广场等11处重要节点处摆放花箱、垂吊花卉挂篮、打造花卉景观造型、摆放大型容器花卉组合,共摆放花卉200余万株。西岗区城建局按照全国一流的水准做好人民广场草坪的养护工作,为突出色彩对比,在四块草坪中央开辟花地,栽植5万株“一串红”,“满眼的绿、醒目的红”吸引了许多市民和游客前来观赏、拍照,近日在人民广场,记者看到不少游客在花坛前照相。同时,西岗区在希望广场、中山路、八一路、胜利路、五四路、黄河路等7个重要广场和路街,栽摆花卉20余万株。沙河口区园林管理处在中山路、西北路等绿地栽植5万株色彩斑斓的应季花卉,给魅力滨城再添色彩。此次栽植应季花卉选用的是一些成活率高、花色丰富、便于管理的品种,包括一串红、三色堇、孔雀草、矮牵牛、四季海棠等,采用大色带、流线型的布置手法,不同色彩、姿态的花卉有规律地间种,形成错落有致的缤纷花境。
但也有明显不和谐的现象发生,极个别市民将鲜花偷拿到自己家中,美化了自家却损害了公共利益。据中山区园林工作人员介绍,现在几乎每天都能发现花卉丢失,从几株到几十株不等,更有甚者连花带土和器具花钵全部偷走,造成花箱损失4组。目前,已经补植丢失鲜花3000余株。
对于这种行为,绝大部分市民表现出了不满和斥责。市民张飞宇说:“花摆出来是美化城市的,怎么能把花搬回自己家呢?这种行为实在太自私了,希望这样影响大连形象的行为,不要再出现了!”在街头采访中,很多市民表示,这么多鲜花摆在街头,不仅装点了城市,也给市民带来好心情,如果发现偷花的不文明行为,一定会去阻止。市城建局绿化处相关负责人说:“鲜花是美化城市‘大家’的,市民不能为‘小家’就破坏‘大家’的美丽,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够自觉维护城市形象。”
绿化专家也告诉记者:“市民把鲜花拿回家栽植,爱花,其实更害花。”提醒市民,许多城市绿化的鲜花并不适合家庭栽植,绿化摆放的这些品种鲜花需要长期施肥及光照,如果在室内环境栽植很难成活;还有的品种如果不经过专业人员指点修剪枝叶,是很难开出花期的。同时,有一些鲜花的汁液与皮肤接触容易导致人体过敏,而且汁液粘到衣服上,也极难清洗干净。
短评
爱花更要护花
街头的鲜花令城市变得美丽,而极个别市民的一些不文明行为,却在伤害着这种美丽。为了一己私利而违法“顺手取花”,不仅有损市容,更加与社会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。任性的“采花大盗”让美丽的城市景观花变成一地狼藉,文明素养也有如一地鸡毛瞬间掉落,令城市文明蒙羞。
不乱扔杂物,不随地吐痰,不大声喧哗,不嬉戏吵闹等等,这些都与爱护花草一样,看似微不足道,却能反映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。虽然偷花毁绿的行为只是出现在个别人身上,但却给我们的城市形象、市民的整体素质抹了黑。呼吁这些“爱花”的个别市民要提高素质,问问自己,出于“爱美之心”偷拿景观花,用损害公共利益来换取的“美”,还能是“美”吗?
偷取城市街头景观花的行为,也是对城市公共设施、公共福利的践踏。城市街头这些美丽的鲜花属于城市公共设施的一部分,类似的公共设施多数无人看管,我们每一名市民应该对自我道德提出更高的要求。优美的公共环境是市民共享的资源,每一位市民都应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,爱护公共花草应该像爱护自己养护的花草一样,对盗花损花行为坚决说“不”。